離婚后父母共同撫養孩子可以嗎?是否合理?
律師解答:離婚后父母共同撫養孩子可以,也是合理的,夫妻雙方協議約定共同撫養子女,但是要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而且要由雙方協商確定,共同撫養的方式和時間等由當事人雙方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八條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